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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太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07-19 17:11:24 | 30高考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1242隶属于:山西省
今天30高考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太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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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太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

一年一度的高考(Q吧)已经结束,目前广大考生正在估分选报志愿。省招考中心和太原市招考中心共同主办的2008年山西省高上咨询会也于今日启动。昨日,记者从考生咨询省、市招考中心的诸多问题中发现,考生咨询问题中较多的是 “考多少分报什么学校”。对此,省招考中心给出了答案,希望对考生填报志愿有所帮助。

首先希望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山西省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以下简称 《填报志愿指南》),尤其是《填报志愿指南》中的第一章《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问答》,有很多政策性的问题便可以得到解答。

另外,山西省历年来都没有进行过统计全省考生估分情况的工作,也无法进行这项工作。现在考生所得到的分数也只是考生自己根据《试题答案》所估计得出的分数,准确的分数要到6月25日左右才能公布。

至于估分后报什么学校,省招考中心给出的回答是,参考《填报志愿指南》后面提供的近三年各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用这个分数线减去当年的本科分数线得到一个差值,三年就能得到三个差值,用这个差值区间和今年考生估的分数与学校有经验的老师估出的分数线之间的差值进行比较,就可以大概判断出考生是否可以报考这个院校。举例:比如某高校2005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比当年的全省统一的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高60分,2006年高40分,2007年高50分,那么如果考生今年估计的分数比学校老师估计的分数线高于这个40分至60分的区间,那么考生填报其志愿后录取的希望就比较大。在这个区间之中也有一定的希望,如果低于这个区间那么就有一定的危险了。

省招考中心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力慎重填报。(张晓丽)

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太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太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太原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太原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 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张瑞君

第十条 办学地点:

汾东校区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30032

府东校区 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1

滨河校区 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03001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

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学校发展思路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美术教育)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舞蹈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调整原则为:各行当计划如有缺额,按行当顺序(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招收艺术类专业时,考生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后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标准。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同时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和特别贡献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对于贫困学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给予一定的资助;对于特别贫困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减免学费。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并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太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 www.tyu.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

0351-8378227 0351-8378226

传真: 0351-8378227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六月

山西省招考中心:考生估分后应这样选报学校(太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保证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审核2020年高校招生章程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付剑;职务:院长

二、招生录取规则

1.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择优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文化课达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录取。

4.对于三二转段考生录取条件为:经考生本人申请,我院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作考核成绩等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

5.外语语种:英语。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籍。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1.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6000元/学年。

2.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5200元/学年。

3.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学习地点: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均为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后,颁发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五、通讯地址

太原市龙堡街14号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 5691288

传 真:(0351) 5691463

网 址:

电子邮箱:www5691288@163.com 30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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